台灣目前已經進入高齡化社會,而心智障礙者比起常人老化的速度更是提早。在目前一般的認定中,心智障礙者終其一生都要在父母的照料下生活,包括許多智障者的父母也都如此認為。因此當父母年邁或過世後,這些成年智障者除非有手足親友願意繼續承擔照顧的重擔,否則進入大型教養機構安置終老,將成為必然的選擇。事實上,多年來推動社區式服務(包括日間照顧中心、庇護工場等方案)的經驗證明,智障者經過日常生活及職業能力之訓練,是有獨立生活的可能。

更重要的是,他們有權利被視為獨立自主之個體,讓他們與社會融合並享有社會資源,進而「可以選擇」一個正常化的生活模式。因之,智障者除了參加日間之社區生活訓練外,應該更要有機會在夜間也離開父母的起居照料,接受適當的生活安排,以便為真正的獨立生活作準備。「社區家園」模式之興起,就是為了要達成這樣的目標。更有學者認為,社區家園就是智障朋友的「家」,它不應該是一個「訓練」的「中途站」。因此,每個成年障礙者都應該要有機會住在這樣的環境,只是因著障礙程度與能力的不同,必須給予不同程度的生活支持。

「社區家園」,是為智障者提供家庭模式的居住空間,透過完整的社區居住之支持性服務,使其能達到獨立生活的最終目標,包括具備從事烹調、盥洗、家事料理以及就業等一切生活及經濟自足的能力。更期待住民因著居住在社區中,與社區的學校、工作、交通、房舍、公共建築及休閒場所相鄰近,使其可以選擇及便利使用所需的資源與服務,權利如同一般人相同受到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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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eus199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